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或问曰:“杖者何也?”曰:竹、桐一也。故为父苴杖--苴杖,竹也;为母削杖--削杖,桐也。
…相关:推文(1ⅴ1)、爱在瘟疫蔓延时、和竹马的网恋日常、逐杨.、hp 渔人、纲吉牌人形穿越机、孤独女人的春梦大赏、别欠风流债、我在犯罪现场被透子抓包那点事、星飞缘起菊花落
有人哭和長輿曰:“峨峨若千丈松崩。”
羞:糗,饵,粉,酏。
…